檢送「臺南市政府特約員工心理諮商機構一覽表」1 份,請同仁善加利用。
- 為賡續提供市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心理諮商服務,市府業與在地 9 所心理諮商機構(含心理諮商所、心理治療所)簽訂 113 年 12 月 1 日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合約,諮商鐘點費每小時新臺幣 1,600 元(含稅),由心理諮商機構按季申請撥款。
- 除前開 9 所特約心理諮商機構,同仁亦可選擇合格立案之諮商機構。
另提醒本校同仁如有申請員工心理諮商服務需求,請洽人事室(分機 1806 ),以利協助提供相關資訊。
貼心提醒:
- 每人每年補助 6 小時諮商鐘點費(每小時補助 1,600 元)。
- 於上班時間接受諮商服務,以不影響課務為原則,得依相關規定辦理公出或公假登記。
市府人事處特彙整相關服務資訊及心理諮商服務申請管道,刊登於市府人事處官方網站員工協助方案專區,請同仁多加運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