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本府家防中心 114 年 5 月 22 日南家防字第 1140748764 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落實未成年性侵害行為人處遇,提供諮詢、風險評估及早期介入服務方案,旨揭協會本( 114 )年續辦理本市未成年行為人性自主教育輔導服務方案,透過社會暨心理評估與處遇方式,降低性不當行為及再犯率,合先敘明。
三、旨揭方案服務對象:
(一)設籍或居住【本市】,且於本市轄內發生性侵害事件之未成年行為人。
(二)【優先適用 12 歲以下行為人】,且為【非合意】性交案件。
(三)12 至 18 歲行為人有需求者,請洽該協會討論。
四、檢附旨揭方案申請表 1 份,相關事宜請逕洽旨揭協會葉小姐(電話: 0963038579 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