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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珮蓉 - 學務處公告 | 2020-06-30 | 點閱數: 154

一、落實交通安全四大守則認知:
(一)我看得見您、您看得見我,交通才安全。(如:行走間衣物鮮豔、提高睌間用路時的能見度)。
(二)謹守安全空間-不作沒有絕對安全把握的交通行為。(如:認識內輪差及視線死角、覺察或觀測速度與距離的關係)。
(三)利他用路觀-不作妨礙他人安全與方便的交通行為。(如:開關車門安全五步驟、不在馬路上嬉戲或飆車)。
(四)防衛兼顧的用路行為-不作事故的製造者,也不成為無辜的事故受害者。(如:認識並遵守交通規則及標誌、騎乘自行車、機車戴安全帽)。
二、自行車道路安全:請配戴自行車安全帽,行進間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、勿當低頭族及勿酒後騎車,保持自行車安全設備良好與完整,不可附載坐人、人車共道請禮讓行人優先通行、行人穿越道上不能騎自行車,請下車牽車,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、依規定兩段式左(右)轉、行駛時,不得爭先、爭道、並行競駛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,遵守行車秩序規範。
三、機車安全:請正確配戴安全帽、全天開頭燈、勿無照騎車、勿酒後騎車、行車時勿當低頭族、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、勿任意變換車道、路口禮讓行人、禁止飆車、不疲勞駕駛,並勿將機車借給無適當駕照的人,大型車轉彎半徑大並有視覺死角,避免過於靠近行駛於大型車前或併行,以維護生命安全。
四、行人(含長者)道路安全:穿越道路時請遵守交通號誌指示或警察之指揮,不任意穿越車道、闖紅燈,不任意跨越護欄及安全島,不侵犯車輛通行的路權,穿著亮色及有反光的衣服、在安全路口通過道路、預留充足的時間,勿與沒耐性的駕駛人搶道。